隐私政策

生效日期:2026年6月16日

01
引言

飞坞inferway(以下简称"平台"或"我们")由上海智云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法拥有并运营。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安全。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您使用飞坞inferway提供的AI绘画、AI视频生成、AI数字人、AI配音等产品及相关服务。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政策,以便做出适当的选择。您使用或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视为您已同意本隐私政策的全部内容。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

  • 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 您对个人信息的查阅、更正、删除、注销等权利;
  • 我们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02
信息收集

2.1 注册与账号信息

当您注册飞坞inferway账号时,我们可能收集:

  • 手机号码:用于注册、登录及履行网络实名制要求,拒绝提供将导致无法使用部分核心功能;
  • 昵称、头像:用于完善账号资料,您可自主选择是否填写;
  • 第三方账号信息:如您使用第三方平台(微信、QQ等)授权登录,我们会收集该第三方账号的唯一标识、昵称、头像。

2.2 AI生成服务

为了向您提供AI绘画、AI视频生成、AI数字人、AI配音等服务,我们会收集您主动选择或输入的以下内容:

  • 提示词(Prompt):您输入的文字描述、指令;
  • 参考素材:您上传的图片、音频、视频等原始素材;
  • 生成参数:风格选择、分辨率、运镜控制等设置项;
  • 生成内容:平台基于您的输入生成的图片、视频、音频等结果。
特别提示:当您使用涉及人脸、声音的功能(如AI数字人、音色克隆)时,我们会分析您上传素材中的特征点(如面部轮廓、声音频谱)以进行生成处理。前述素材仅用于实现您请求的生成效果。除非我们另行获得您的单独同意,否则不会用于辨识特定个人、验证身份或超出本政策所述目的的其他用途。分析过程采用安全加密措施,我们不会将您的面部像素或原始声纹信息共享给第三方。

2.3 设备与日志信息

为保障服务安全运行、运营质量及效率,我们会收集:

  • 设备信息: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设置、唯一设备标识符(如Android ID、OAID、IDFA等)、IP地址、网络运营商、网络状态、接入方式;
  • 日志信息:浏览记录、软件使用记录、点击记录、操作时间、功能使用频率、应用崩溃情况、性能数据;
  • 传感器信息:陀螺仪、加速度传感器等(用于适配设备横竖屏状态,仅在本地处理)。

2.4 支付与交易信息

当您购买平台付费服务时,我们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需要处理您的订单信息、交易金额、下单时间、订单编号、支付方式、支付流水号、支付状态等信息。平台本身不直接收集您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等敏感支付信息,但可能收集必要的设备信息以保障交易安全。

03
信息使用

3.1 服务提供

我们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主要用于向您提供AI生成服务、处理您的请求、维护账号安全、改善产品功能及用户体验。

3.2 模型优化

在经安全加密技术处理严格去标识化且无法重新识别特定个人的前提下,我们有可能会将您输入的数据以及模型生成的对应内容用于模型优化,以不断调整优化模型的效果。如您不同意,可通过本政策第10条载明的方式联系我们。

3.3 安全与风控

我们可能使用您的账号信息、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用于身份验证、客户服务、安全防范、诈骗监测、违法违规识别,以预防、发现、调查欺诈、危害安全、非法或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保护您、其他用户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3.4 运营活动

我们可能会使用您的设备信息、账号信息向您推送平台动态、活动信息、功能更新等。您可在设备设置中选择关闭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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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与披露

4.1 共享原则

我们对个人信息的共享遵循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原则。未经您的同意,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 (1)与关联方共享:为向您提供一致的服务体验,我们可能与关联方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
  • (2)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共享:仅为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我们可能与支付机构、云服务提供商、安全服务商等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并要求其遵守不低于本政策的保护标准;
  • (3)经您明确同意或授权的其他情形。

4.2 披露情形

在以下情形下,我们可能会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应行政、司法、监管等有权机关的要求;
  • (2)为维护平台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防止欺诈或处理安全事件;
  • (3)为执行平台的服务条款、社区公约或公司公告;
  • (4)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4.3 转让与合并

如我们因合并、分立、资产转让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我们会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要求其继续履行本政策约定义务。接收方变更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将重新征求您的同意。

05
信息存储与保护

5.1 存储地点

我们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中国境内运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境外,除非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或获得您的单独同意。

5.2 存储期限

我们仅在为实现服务目的所必需的时间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存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一般而言:

  • (1)账号信息:在您注销账号前持续保留;
  • (2)生成内容:在您未删除或未注销账号前予以保留,您可在历史记录中手动删除;
  • (3)交易信息:根据《电子商务法》要求,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 (4)日志信息:根据网络安全法规要求,留存不少于六个月。

如您注销账号、主动删除个人信息或超出必要期限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出于财务、审计、争议解决等目的需要合理延长期限的除外。

5.3 安全措施

我们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但请您理解,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我们强烈建议您使用复杂密码,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及密码,并注意在设备端开启安全功能。因您自身原因(如密码泄露、设备丢失)导致的信息泄露,我们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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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kie 与同类技术

为确保平台正常运转、便于您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我们可能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存储名为 Cookie 的小数据文件。Cookie 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借助于 Cookie,我们能够存储您的偏好设置、登录状态等数据。

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 Cookie。您可以清除计算机上保存的所有 Cookie,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 Cookie 的功能。但如果您这么做,则需要在每一次访问我们的平台时更改用户设置,且可能影响部分功能的正常使用。

除 Cookie 外,我们可能还会使用网站信标、像素标签等其他同类技术,用于统计访客数量、分析页面加载性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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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权利

7.1 查阅与更正

您有权查阅、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在平台账号设置页面中查看和修改您的账号资料,或通过本政策第10条载明的方式联系我们处理。

7.2 删除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 (1)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2)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服务,或保存期限已届满;
  • (3)您撤回同意;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也可以在历史生成记录中手动删除您的生成内容。删除后,我们将不再保留该内容,但已用于模型优化的去标识化数据可能仍保留。

7.3 撤回同意

您可以通过设备系统设置或平台功能页面撤回对特定权限的授权。但请您理解,特定的业务功能和服务将需要您的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或授权所对应的功能和服务,也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我们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7.4 注销账号

您可以通过平台账号设置页面申请注销账号,或发送邮件至 demo1994@163.com 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及时进行处理,并在合理期限内回复您的请求。注销账号是不可逆的行为,注销后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08
未成年人保护

我们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

  • (1)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平台服务前,应在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指导下共同阅读并同意本隐私政策;
  • (2)若您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使用平台服务前,应为您的被监护人阅读并同意本隐私政策;
  • (3)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只会在法律允许、监护人明确同意或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或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 (4)如果我们发现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09
隐私政策更新

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及相关服务将不时更新与变化,我们会适时对本隐私政策进行修订。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依据当前生效的隐私政策所应享受的权利。

本隐私政策更新后,我们会在平台官方网站以公告、站内信或其他适当的方式提醒您更新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隐私政策的最新版本。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已接受修订后的全部条款。

10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您认为您的个人信息权利可能受到侵害,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 电子邮件:demo1994@163.com
  • 电话:19883690468(工作日 10:00-18:00)
  • 信函: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驰路 488 号 2 号楼3层 法务与合规部(邮编 201814)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为30个自然日内)进行审核并回复。对于复杂的请求,处理期限可能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5日),我们将及时告知您。